发改委网站2月25日消息,近日发改委印发关于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通知提出,打造一批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低碳社区试点,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为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 城镇化发展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各地经济社会发 展实际出发,按照绿色低碳、便捷舒适、生态环保、经济合理、运 营高效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广泛参与, 打造一批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低碳社区 试点,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为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 城镇化发展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通知提出以下四大建设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要求。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积极贯彻落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 体功能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战略部署,将有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社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居民生活的全过程。
二是科学衔接相关工作部署。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结合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智慧城市、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建筑、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实 施,把低碳社区试点打造为集成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平 台。
三是突出反映地域发展特色 各地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气候特征、地理 特点、发展水平、发展模式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注重效果,科学确定本地区试点工作目标、建设重点,探 索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发展模式。
四是注重前瞻创新性探索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贯彻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制度创新、管 理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积累社区低碳发展的新经验、 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模式,为全国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