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15-04-13 阅读: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是甘肃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跨越的必然选择,更是兰州市发挥中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支撑。搞好兰州市节能减排,不仅对兰州市、乃至甘肃省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对全国重化工业型的大城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黄河上游最大的中心城市,在西北地区处于“座中四联”的位置,自古以来就是西北地区的战略要冲、交通要道和商埠重镇。解放以后,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重化工业和交通枢纽城市,成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改革开放以来,兰州在推动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合作、联动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区域中发挥着“承东启西、联南济北”的纽带作用、重点突破作用、先行示范作用。进入新世纪后,兰州步入转型跨越的快车道,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区域、西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产业基地、国家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向西开放的重要平台、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最重要的中心节点城市、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最强最大的区域支撑城市。

  国家对兰州市节能减排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兰州视察工作时,多次对兰州市转型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经国务院批复的《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使甘肃省成为全国唯一的以省域为单元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兰州市是示范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在节能减排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1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确定兰州市的红古区为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型转型试点城市,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将兰州七里河区列入国家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第一批试点。2014年,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定为第5批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4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以节能减排为重要内容的“457”行动计划,把兰州列为全省节能减排率先转型跨越区域给予扶持和指导。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转型跨越和节能减排双轮驱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节能产业、减排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今年环保部在兰州召开了十四个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现场会,进行大范围推广。

  国家实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创新举措,是整合国家现有财政政策对试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全方位支持,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行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建[2014]56号)下发后,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除向省政府领导及时汇报外,迅速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主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甘肃省级厅局和专家学者参与指导,完成了《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深化市情认识、突出创新驱动、吃透政策集成、注重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次认真修改,明确了综合示范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机制等,能够整合全市力量和省上的各种支持,共同推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展开,并有信心、有能力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取得示范效应。兰州市决心全力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理解好、把握好、运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支持,全面完成示范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在节能减排发展上探索出新路子,总结出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5—2017年。

  摘 要

  本方案共分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兰州市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兰州市国土面积13068平方公里,辖五区、三县、一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规划控制面积821平方公里)、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基地。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776.83亿元,增长13.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52亿元,增长20.04%。

  第二部分是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现状与节能减排工作基础。近年来,兰州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逐项落实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以企业为主体,强化循环经济理念,提升节能减排层级,完善监控统计体系,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1.59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为2595.60万吨标煤。能源消费总量中,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0.6%、84.6%、8.24%,居民生活用能占6.56%。第二产业中,工业能源消费量2159.37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83.2%,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6%。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7.96万吨;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43万吨(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排放源);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4.6221万吨;全市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0.8318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34.72万吨,综合利用及处置量为633.07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7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91%,优良天数达到299天,历史性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第三部分是“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面临的问题。兰州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和新型城镇化加速阶段,随着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结构逐步优化,但也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不合理、环境承载力弱等问题,以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特别是受“两山夹一河”的城市形态制约,空间环境容量有限,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过大,加重了区域生态环境负荷,冲抵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正向效应,兰州市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第四部分是兰州市创建示范城市的主要示范意义。一是在城市结构调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上提供实践经验;二是在重工业城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上提供实践经验;三是在构建低碳城市推动机制上提供实践经验。

  第五部分是总体思路、实施原则及主要目标。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建设国家规划的兰(州)、白(银)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兰(州)、白(银)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兰州新区的历史机遇,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的重要精神,叠加整合节能减排综合政策,推进创新驱动,全力整合资金,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为主体路径,以重大建设项目为载体,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兰州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方面发挥带动作用。

  实施原则:一是坚持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二是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转型相结合;三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四是坚持市场推动与政策引导相结合;五是坚持硬性约束与多元激励相结合。

  主要目标:依据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通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到2015年,超额完成 “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的25%左右,2016年、2017年均超额23%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在节能方面,到2015年,“十二五”期间GDP能耗年均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降低目标3.2%的25%,达到国家要求。2016、2017年,分别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降低目标3.2%的25%,超过国家要求;“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兰州市“十三五”平均节能目标任务。在减排方面, 2015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年均目标的25%,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61万吨、7.75万吨、4.57万吨和0.84万吨;2016年、2017年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年均目标的23%,即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90万吨、7.18万吨、4.32万吨和0.79万吨;“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兰州市“十三五”平均减排目标任务。

  第六部分是主要任务。围绕兰州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的实际,从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出发,兰州市的综合示范工作将以产业低碳化和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为重点,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规模化等六个方面,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重点解决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问题,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七部分是重点项目。围绕节能减排试点工作,结合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规模化六大主要任务,实施重点项目121个,计划总投资572亿元。在此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后有明显节能减排效果的标准,提出典型示范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188亿元,其中拟申请国家支持资金20亿元,地方配套20亿元,企业自筹148亿元。

  第八部分是示范成效分析。通过实施重点项目等措施,兰州市2015—2017年预期年节能量140万吨标煤;减排方面,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90万吨、7.18万吨、4.32万吨和0.79万吨。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保障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生态修复和治理的进程,显著改善人居环境,对于兰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九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做法有: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节能减排监测、建立市场化运行体系、提高社会认同率。

  第十部分是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完成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目标考核、梯次推进项目建设。

  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总体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建〔2014〕5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兰州市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实施政策集成、资金整合、项目支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兰州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5个区和永登、榆中、皋兰3个县,市域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31.6平方公里。截止2013年末,全市总人口44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61.6万人。2012年8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了第五个、西北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面积821平方公里。

  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776.83亿元,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12亿元,增长5.80%;第二产业增加值820.42亿元,增长13.50%;第三产业增加值906.74亿元,增长13.60%。三次产业比例为2.76:46.19:51.05。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753亿元,增长23%,占全市GDP的比重为42.4%。固定资产投资1623.71亿元,增长31.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3.87亿元,增长14.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52亿元,增长20.04%;进出口总额40.6亿美元,增长19.6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767元,增长12.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14元,增长14.29%。

  

兰州市地图

 

  兰州新区规划图

  

区域位置优越。兰州位于祖国大陆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凭借“秦陇锁钥、东西咽喉”、座中四联、关通八方的区位优势,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交通要道和商埠重镇,也是新亚欧大陆桥和我国面向中亚、西亚开放的战略通道。兰州是全国9大综合性交通枢纽和全国12个主干交通枢纽之一,西北最重要的交通枢纽,陇海、兰新、兰青、包兰4大铁路干线以及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兰渝铁路、兰成铁路,京藏、连霍等高速以及6条国道、4条数字化光缆交汇于此,56条航线直通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并已开通直飞台北、香港、吉隆坡、首尔、济州、大阪等地的旅游包机和国际航线。兰州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节点城市,是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西气东输、西油东送、西电东送的主干线均经由兰州转输内地。

 

  产业基础雄厚。兰州是“一五”和“三线”时期国家重点布局建设的12个工业城市之一,仅国家“一五”时期全国156项,重点工程中在兰州就布局了8项,占甘肃布局项目的一半,从而构成了兰州的工业主体,也奠定了甘肃现代工业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已形成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能源电力、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为支柱的工业体系,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力和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截止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390户,实现工业总产值2416.2亿元,增长17.5%;全市工业增加值614.45亿元,增长14.1%,占全市GDP比重的34.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575.1亿元,增长14.2%;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306.3%,提高32.02个百分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708.18亿元,增长35.3%。总体上看,兰州工业呈现“五个主导”,即:重化工业主导、能源原材料产业主导、传统产业主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主导和中央省属企业主导的格局。

  商贸物流畅通。兰州是古丝绸之路上的商埠重镇和著名的“茶马互市”,新中国成立后被确定为全国32个物流中心之一,现已成为全国9大物流区域、10大物流通道和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区域商贸中心和现代物流基地。以国家级展会“兰洽会”(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为代表的经贸交流品牌,是西部地区主要的投资贸易洽谈会之一,已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26个国家建立了经贸联系。国家批准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正抓紧建设,争取明年上半年封关运行,兰州国际物流区即将获批,国际铁路集装箱陆路口岸正争取批准。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商业服务网点10.78万个,各类商品市场258个,物流企业1785家,100多个大类40余万种商品吸纳辐射全国各地,与全球12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形成了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的发展格局。

  矿源、矿产丰富。境内已探明各类矿床156处、矿种35个,主要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和能源矿产等9大类。兰州境内煤炭保有储量为9.05亿吨,主要开采地位于窑街和阿干镇。兰州市是西部能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石油、天然气管道和成品油途经我市安宁区、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7个县(区)20个乡镇街道(详见表1-1)。国家原油储备库布局在兰州新区,原油储备能力达580万吨。

  表1-1:支撑兰州油气管线

  管道类型

  管    线

  年输油、气能力

  原油

  西部原油管道

  2000万吨

  石空-兰州原油管道

  500万吨

  兰州原油管道

  1000万吨

  成品油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700万吨

  乌兰成品油管道

  1000万吨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

  480万吨

  天然气

  涩宁兰天然气管线

  67亿立方米

  西气东输兰引支线

  35亿立方米

  可利用水资源充沛。贯穿市域的黄河及其支流湟水,以及大通河、庄浪河等入境水资源丰富,入流量达317.6亿立方米,且水量稳定,冬季不封冻,可满足城市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长远需要。水电资源充沛,是黄河上游最大的水电发电中心之一,黄河上游甘肃段积石峡至黑山峡8个梯级电站和湟水及其支流大通河可供开发,电价便宜,是全国工业用电成本较低的城市之一。

  技人才集聚。兰州拥有以中科院兰州分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兰州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为代表的各类科研机构1200多家,以我国建造的第一台大型重离子加速器为代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以兰州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30多所,“两院”院士2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30万人,人才密度和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二、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现状与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一)能源消费现状

  2013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1.59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为2595.6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中,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0.6%、84.6%、8.24%,居民生活用能占6.56%。第二产业中,工业能源消费量2159.37万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为3.03),占能耗总量的83.2%,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占28.49%、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6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9.0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6.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0.2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4.64%。

  (二)污染物排放现状

  1.大气污染物。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7.96万吨,其中工业源占90.69%,城镇生活源占9.3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排放源)10.43万吨,其中工业源占76.61%、城镇生活源占1.82%、机动车排放源占21.57%。

  2.废水。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废物处置场)4.62万吨,其中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排放量分别占15.13%、74.47%和10.4%;氨氮排放量为0.83吨,其中生活源、农业源和工业源排放量分别占61.66%、5.3%和33.04%。

  3.工业固体废物。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34.7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608.37万吨,处置量为24.7万吨,贮存量为1.65万吨,无排放量,处置利用率为99.74%。

  4.生活垃圾处理情况。2013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13.8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7%。

  5.城市环境质量。2013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9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7分贝、68.5分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兰州市通过完善政府引导、企业推进、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13年底,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累计下降11.54%,年均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下降目标的25%;2013年底兰州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17.76%和41.88%。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从源头抓起,从规划、立项抓起。先后制订出台了《兰州市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兰州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兰州市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2013-2017年工业倍增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兰州市委、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节能减排工作全局,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约谈制和问责制度,调离和调整不作为、少作为的领导干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三是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倡导科研团队和研发装备资源共享,使其成为产业低碳化的重要支撑。在重点耗能、高污染行业中,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重点用能行业及用能企业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扶持政策,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重点推广双良集团节能模式,采用三种方式推进煤粉锅炉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1)企业自行购买设备,双良集团提供技术进行改造;(2)企业首付30%设备款,改造完毕后逐年付款;(3)由双良集团提供资金和技术,对天然气锅炉节能设备进行改造,在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等。四是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依托政府信息平台,健全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运输监测系统,将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兰州中铺子垃圾焚烧发电示范工程纳入平台,建立从收集到运输再到处理厂全过程均以封闭方式进行,不断完善产生登记、定点回收和收运管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建立兰州市环评能评100名专家库及30家专业节能评估服务公司,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建立兰州市能源管理平台系统,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从区域、类型、行业等不同角度进行能耗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对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实现对标预警,实现全方面的能耗监控。

  2.突出重点领域,明晰主攻方向。

  工业领域,大力推动电机系统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节能工程,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监测达标工作,着力降低产品单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强化年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控制,下达了企业的产品单耗及节能量指标,对86家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核查。在建筑行业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和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100%的要求,完善节能设计审查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同时在市政道路照明、公共场所照明,推进节能灯具和风光互补离网照明系统,被住建部评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交通领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务车、私家车限号出行,大力拓展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倡导绿色出行;整合公交线路,完成了公交“油改气”工程,加快建设轨道交通、“上跨下穿”、水上巴士、BRT快速公交等重点工程,总量上减少尾气排放,推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推进在兰中央、省、市级行政中心节能改造。

  3.大幅降低污染排放,大力改善环境质量。

  2012、2013年两年来共引导投入近10亿元,对火电、石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13家重点工业排放源企业实施了83项除尘、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并对182家砖瓦企业和16家铁合金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三家火电企业实行了湿式电除尘、脱硫增容和脱硝深度改造。推动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企业向兰州新区集聚,目前已启动了兰石集团等78户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另外,还有15户企业向远郊县区产业园区搬迁。市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既“腾笼换鸟”腾出环境容量,也使企业通过搬迁改造转型升级。通过以上措施,2013年共减排二氧化硫5812吨、二氧化氮16516吨、工业烟粉尘5210吨,分别占全年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14.5%、27.5%和18%。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引导企业将排污量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创新管理模式,全面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4.强化循环化理念,提升节能减排层级。

  兰州市依据循环经济示范省的整体部署,初步构建了循环经济三大体系,尤其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构建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兰州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基地已完成85%以上建设任务,构建形成了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链、金属冶炼-深加工产业链、煤电-冶金-建材产业链、装备制造循环经济产业链、热电联产-资源再利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产业链、种养加-沼气循环经济产业链、三废综合利用产业链等8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了9户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8户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18户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兰州新区在开发建设伊始阶段,就将循环经济作为主要指导思想,投资建设兰州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布局建设了连海冶金有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树屏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园区、平安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园区等循环经济园区。全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正在形成,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处于全省前列。

  5.发展清洁能源,实施多能互补。

  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截止2013年,兰州市共推广太阳能集热系统面积1.44万平方米,太阳灶58609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约6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省标准煤约43657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8万吨。现已建成刘家峡、八盘峡、盐锅峡、大峡水电站,到2013年兰州市水电总装机容量134.55万千瓦。建成地源热泵系统有15个,总建筑面积约43.1万平方米,约占兰州总供暖面积的0.8%。新建农村户用沼气约4.27万户,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沼气适宜普及率达到80%。推广太阳能灶5.5万台,太阳能热水器1.13万平方米,推广节能炉2.5万台,省柴节能灶10万台,节能炕3万铺,取得了初步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严把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排污许可等行政法规以及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等行政规章。凡新改扩建项目,对未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组成评审的环评和能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违规建设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省内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根据国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指导和规范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化工、有色、碳化硅、水泥、造纸、玻璃、制革等行业59户企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0万吨、铁合金19万吨、电解铝17.5万吨、造纸8万吨,电石6万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7.勇于先行先试,实施创新驱动。

  为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兰州市采取了一系列财政鼓励政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煤污染,创新节能减排发展模式。在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方面,引导社会资金多元投入27.82亿元,完成了市区1130台、7411蒸吨燃煤锅炉的天然气改造,占城区原有燃煤锅炉总量的60%,使原煤散烧锅炉退出了兰州主城区供热历史。在燃煤电厂污染控制方面,协调三大电厂签订优质煤炭购销合同,对电厂使用优质煤的由市财政每吨补助20元,每年达到2100万元。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窑煤模式,充分发挥煤炭及其衍生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方面通过延伸资源产品链,提高资源加工深度,有效实现资源增值;另一方面不断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减少非产品产出,降低企业生产和环境成本,逐步形成了以“煤-电-化-冶-材-运”为主导的油页岩综合利用、煤电冶、新型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兰州模式,在国内首个采用湿式厌氧发酵方式处理城市餐厨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将餐厨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全部回收与转化,实现了兰州市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8.加大资金投入,推动项目建设。

  “十二五”以来,市财政共投入资金7.2亿元,撬动和融入社会资金、企业资金150多亿元,支持了燃煤锅炉改造、落后产能淘汰、余压余热利用、热电联产、电厂脱硫脱硝环保设施技改等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努力走出资源瓶颈制约。

  三、节能减排面临的

  兰州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和新型城镇化加速阶段,随着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结构逐步优化,但也存在产业集聚程度不高、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两化融合水平低等问题,以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加重了区域生态环境负荷,冲抵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正向效应,特别是近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迅速上升,使我市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将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产业结构偏重。作为老工业基地,我市工业结构中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占比较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小,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特征明显,且产业聚集关联度低。企业链—产品链—市场链短。以石化产业为例,炼油占75%,化工占25%,精细化工仅占化工的20%。

  (二)能源结构不合理。尽管兰州的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产业具备一定发展基础,但规模较小、深度开发不足,城市能源结构整体上仍以煤炭、油品等传统能源为主,2013年,能源消耗总量为2595.6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65%,油品占22.04%,天然气占8.96%,水电占4%。

  (三)环境承载力弱。兰州位于西北干旱地区,全市森林覆盖率仅有14.57%。特别是受“两山夹一河”的城市形态制约,空间环境容量有限,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过大,建成区平均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万人,核心区突破每平方公里4万人,局部区域高达每平方公里8万人,在全国都很罕见;近年来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目前达到67万多辆,近五年翻了一番多,增大了能耗与排放的刚性压力。

  (四)建设发展资金短缺。2013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24.52亿元,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倒数第三位,仅高于西宁市和海口市。在节能减排方面,一方面历史欠账较多,另一方面一些亟需的事情需要加快投入,资金投入存在较大缺口。

  四、兰州市创建示范城市的主要示范意义

  (一)在城市结构调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上提供实践经验。兰州作为老工业基地,在老城区空间和环境承载力饱和的状况下,我市把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以兰州新区为全新的产业平台,在老城区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工业项目,主要布局现代服务业和高精尖产业,通过加快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既优化城市结构、腾出环境容量,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和搬迁企业脱胎换骨式的改造升级,促进产业园区集中、集约、集聚发展。

  (二)在重工业城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上提供实践经验。兰州市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较好地把握了治理污染与促进发展的合理平衡点,通过找准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在工业减排、燃煤减量、扬尘管控、机动车淘汰限行等方面打组合拳,达到了节能减排效果,促进了人居环境改善。兰州将通过发挥综合示范工作的引擎和杠杆作用,进一步深化“两型”社会建设,探索更多的有益做法和经验。

  (三)在构建低碳城市推动机制上提供实践经验。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中,我市注重全市行动、全民参与、全力攻坚,形成了省市联动、党政齐抓、依法治污、网格管理、督查问效等有效的工作机制。我市将把这些做法复制推广到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中,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使综合示范工作成为锻炼干部、强化担当、转变作风的平台,探索建设低碳城市的有效途径。

  五、总体思路、实施原则及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建设国家规划的兰(州)、白(银)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兰(州)、白(银)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兰州新区的历史机遇,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的重要精神,叠加整合节能减排综合政策,推进创新驱动,全力整合资金,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为主体路径,以重大建设项目为载体,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兰州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在节能减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方面发挥带动作用。

  (二)实施原则

  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商贸和现代服务业、多元富民产业、城市首位产业,将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修复治理融合起来。通过节能减排助推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发展方式转变中扩大经济总量。

  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转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现有用能设施,大幅提高用能效率和能源产出率,提升传统产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对新建项目,坚持能评、环评前置,严把准入门槛,用更高的节能减排标准约束新增项目,确保将扩大再生产纳入到节能减排轨迹。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从兰州市情出发,依据现有基础和发展水平,以节能减排为宗旨,超前谋划,统筹部署,全面安排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施策、典型引路,以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县区进行重点突破,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节能减排取得突破性成效。

  坚持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财政政策为引领主渠道,综合运用补贴、引导、扶持、贴息等经济杠杆和金融工具,撬动和融入各类社会资金,极大增强市场主体推进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和内在活力,构建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保持节能减排工作常态化。整合第三方节能减排咨询机构、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

  坚持硬性约束与多元激励相结合。对相关县区、企业强化责任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加强督查督办,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杜绝弄虚作假。制定激励奖励办法,采取多元倾斜机制,增强各领域、各产业、各企业自身活力,自觉投身节能减排中。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据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通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到2015年,超额完成兰州市“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的25%左右,2016年、2017年均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的23%。在节能方面,到2015年,“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下降3. 2%目标的25%,达到国家要求;2016年、2017年分别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下降3.2%目标的25%,超过国家要求;“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兰州市“十三五”平均节能目标任务。在减排方面, 2015年超额25%完成“十二五”减排年均目标,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61万吨、7.75万吨、4.57万吨和0.84万吨;2016年、2017年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年均目标的23%,即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90万吨、7.18万吨、4.32万吨和0.79万吨;“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兰州市“十三五”平均减排目标任务。

  2.具体目标

  (1)产业低碳化

  到2015年,“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下降3. 2%目标的25%,达到国家要求;2016年、2017年分别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下降3.2%目标的25%,超过国家要求。

  (2)主要污染物减量化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61万吨、7.75万吨、4.57万吨和0.84万吨,分别比“十二五”目标任务超额25%。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85%。

  (3)服务业集约化

  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1.5%,2017年达到55%,增速高于GDP和二产,占全省比重达到40%以上,优势特色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0%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10万人以上,占全市比重的52%以上,形成优化稳定的三、二、一产业结构。

  (4)交通清洁化

  到2017年,累计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5000辆,其中公交车600辆,出租车2400辆,公务用车和私家车1000辆,环卫车、邮政车和物流车1000辆,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30座,直流充电机300个,交流充电桩7500个,公交车、出租汽车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达到100%,城市公交分担率达到38%;社会零散轻型货车升级换代率达50%;自行车租赁投放总量达到25000辆。

  (5)建筑绿色化

  2017年新改建项目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达标率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达标率达到50%以上,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覆盖率达到70%。

  (6)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

  到2017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结构的比例达到20%;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5%以上。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MW、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35MW、水力发电装机规模1500MW, 产业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

  六、主要任务

  (一)产业低碳化

  1.改造提升三大传统产业。坚持以城市布局调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以国家级兰州新区为新的产业平台,通过推进企业“出城入园”,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在不增加原材料消耗的基础上,对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建材三大传统产业进行循环化改造。

  (1)石油化工。坚持近、中、远相结合,按照“优化老区、谋划新区”两个方面入手,改造提升石化产业,提升整体实力水平。近期配合兰州石化公司实施优化老区项目,重点推进120万吨柴油加氢装置改造、3万吨硫磺回收装置尾气达标治理、造粒塔尿素粉尘净化回收等清洁油品、节能改造、系统优化、安全隐患治理和环保减排综合治理项目,加大安全、环保治理力度,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高起点建设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以地企联动的方式推进兰州石化向新区搬迁改造,中期形成原油加工1500万吨/年,乙烯、丙烯260万吨/年,对二甲苯8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远期基本完成西固区石化产业整体搬迁工作。按照“油头化尾、深度利用”原则,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实现炼化一体化发展,延伸拓展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链,实现多种化工产品联产,逐步形成企业间能源、原料、中间体、副产品及其废弃物在系统内资源共享和充分利用,使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成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

  (2)有色冶金。一是综合利用煤炭及其伴生资源。利用煤层气提纯后和油页岩炼油产生的尾气混合进行发电,发展煤炭加工转化、伴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和矿山综合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重点实施煤焦油提炼、油页岩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构建煤电一体化产业体系,提升矿区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二是实施煤电冶一体化工程。充分发挥连海地区电力和原铝资源优势,推进铝深加工产业发展,引进培育一批铝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中高端铝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将铝液转模加工成铝棒、铝带、铝箔等产品。

  (3)建材产业。严格控制水泥、玻璃等产能增长,提升传统建材产业层次,创新发展新型建材及环保节能建材。水泥行业,依托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矿渣、块页岩、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生产水泥、墙体材料等建材产品。利用热电厂脱硫石膏生产石膏板,吃干榨尽连海地区工业废弃物。玻璃行业,加快蓝天太阳能光热材料产业园建设,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特种玻璃、高强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循环利用和余热回收利用能力。新型建材产业,依托甘肃建构、宏方建材等公司,以新型墙体材料、防水密封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和节能环保装修材料等为重点,促进建材工业由原材料生产转向工业制品生产。

  2.实施绿色低碳产业行动。通过开展工业绿色转型改造,到2017年,使兰州市工业发展规模进一步壮大,工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基本形成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六大产业为主的绿色工业发展体系。产业能效水平明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不断加强,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工业发展与自然生态、资源环境更加协调。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监测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将兰州建设成为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1)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布局石化重型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高端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电工电器及专用设备五大产业。石化重型装备产业,依托兰石集团等企业,重点开发高效节能的表面蒸发空冷器等节能设备,发展以加氢、催化、裂解等为代表的高压、高温及低温设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依托兰州吉利汽车公司等企业,扩大冲压件、减震器等为主的汽车零部件生产,提高小排量轿车产能,新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高端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依托北车集团兰州公司、三一重工等企业,重点发展机车城轨车辆、轨道货车、内电机车等。电工电器及专用设备产业,发展特种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电梯和农业机械等电工电器及专用装备,扩大大中型磁力泵、径向柱塞泵等设备生产规模,提高智能化试验机、矿难救生舱等市场占有率。

  (2)电子信息产业。围绕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构建以4G、3G+WIFI为主的无线宽带网络,以兰州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信息服务、应用软件、云计算、电子材料及元器件四大产业。信息服务产业重点发展互联网网站服务、IP化业务、移动化业务等新一代电信增值服务。应用软件产业重点抓好建设兰州新区特色软件园,建立西北制造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中心和软件测试服务中心。云计算产业以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和广电网络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重点抓好加快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甘肃广电网络IDC数据枢纽中心等项目建设。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产业重点抓好兰州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照明装备生产线、高清电视机顶盒及芯片等项目建设。

  (3)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新能源重点发展核原料、光伏和光热发电、水电三大领域。依托中核集团五〇四厂,推进铀浓缩三期、四期工程,形成3000分离功核原料处理能力。依托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加快建设太阳能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基地,抓好永登上川区太阳能独立光伏电站项目,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促进太阳能发电、太阳能集热发电开发。加快实施湟惠水电站、大通河永和二级水电站扩容改造等项目,协调解决好水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到2017年,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90万千瓦、10万千瓦、62万千瓦。新材料重点发展铝彩板等中高端金属材料、丁腈橡胶等功能高分子材料、碳纤维等无机非金属材料。

  (4)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中农威特、中牧兰州生物药厂研发生产优势,加快预防用疫苗、治疗用生物制品的研究和开发,做优做强生物制药,重点实施申联生物医药兰州分厂项目、生物制品所三价轮状病毒项目。依托佛慈、陇神戎发、和盛堂等企业,以现代制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中药,促进创新中药、中药饮片、保健品、化妆品等系列产品。

  (5)节能环保产业。以新型城市供热、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建设绿色环保工业发展体系。积极发展新型城市供热。应用国家重点鼓励推广的新型高效煤粉锅炉节能技术,加快形成高效煤粉工业锅炉生产、运营、煤粉供应等产业链,实现煤粉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依托兰州锅炉制造公司,重点发展高效煤粉锅炉、煤粉研磨设备、煤粉存储设备、煤粉运输专用车、除尘设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力争将兰州打造成西北地区乃至全国高效煤粉锅炉产业制造基地。加强工业余热余压利用。促进燃煤工业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依托榆中钢厂和双良集团,推广烧结余热发电、高炉煤气余压透平(TRT)发电,“三干”(干熄焦、高炉、转炉煤气干式除尘)、“三利用”(水的重复利用、副产煤气综合利用、高炉转炉废渣处理及利用)、“三治理”(氮氧化物治理、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废水治理)等节能和综合利用技术,实现中间产品和“三废”综合利用。

  3.实施创新驱动,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

  (1)探索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环境权益交易机制,有效控制碳量排放总量,加快探索碳排放交易权,探索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企业碳排放量化机制和交易规则,确定碳排放交易范围,在产品、标准、平台等方面与国内国际碳交易市场的接轨,将碳强度目标层层分解至强制减排企业。探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之间的节能量交易,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落实兰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设计与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建设,逐步完善二级交易市场体系,构建完整的中介和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尽快启动碳交易系统建设,通过市场合理配置,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筹集区域污染治理资金,加快改善环境质量,为全省开展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提供有益启示。

  (2)试点排污权交易制度。重点建设“兰州环境资源储备中心”、“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二级交易市场”等排污权市场机制支撑平台,构建完整的中介和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客观考量城市发展规划、经济结构发展方向、现有行业特征和企业主要排放污染物等因素,合理设定企业排污量定额、行业系数、区域系数等基础数据;发挥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形成制度完善、服务到位、程序简明的排污量交易体系;公示企业排污权交易收益分析,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试点工作,尝试形成“排污量监测为基础,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支撑”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4.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节能水平

  (1)实施重点企业能效提升计划。对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兰州市各行业能效利用现状水平与先进水平差距,以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医药制造及化学纤维制造业等耗能领域为重点,推进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4个重点企业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进能效对标达标,不断提升能效水平。

  (2)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设立专业服务公司,对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煤的重点高耗能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模式进行专项推广,制定分行业的推广计划。加大支持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产品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节能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应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采用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每年在全市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0个左右,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产业。推广煤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以煤炭洗选、煤炭加工、煤炭洁净燃烧、煤炭转化等领域先进技术和设备为重点,推广型煤、配煤、高效煤粉、水煤浆替代传统煤炭,选洗高品质煤炭,推广先进的燃烧器、流化床燃烧技术、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煤炭气化、燃料电池等技术减量或替代燃煤。

  (3)大力推广节能新型技术。发挥低碳技术对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核心作用。按照清洁生产,源头减量的原则,加强新建项目节能约束,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步伐。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农业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实施新鑫汇通30万吨球磨铸管、国恒交通改性橡胶乳化沥青、兴达节能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等项目。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软件、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兰石集团费托合成反应器研制、窑街煤电低热值燃料发电、兰州蓝星高清洁车用甲醇燃料调配中心及加注站等项目。重点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依托兰州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城市回收利用体系,实施金土地塑料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利源报废汽车回收中心1.18万辆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岷山橡胶6.5万吨废橡胶(复原胶)加工等项目,实现产品结构由初级原料为主向精深产品为主的转型,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层次和水平。

  (4)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总体过剩行业发展趋势的预测,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有效措施,消化一批产能、转移一批产能、整合一批产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做到收回证照、断水断电、废毁主体生产设备和厂房、清除原料、无复产能力。“十三五”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强力推进工作,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进展。一是执行最强的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能评管理,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改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严禁为落后产能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提供土地。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二是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加强对企业执行产品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的监督检查,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对该县区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的安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并责令其关闭或撤销。

  (二)交通清洁化

  1.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推广节能型公交车。依托兰州公交集团,加快淘汰高能耗老旧公交车型,三年累计购置更新大容量、低能耗、无污染、高效率的高档次、大运量环保型公交车辆800台,发展新能源混合动力及纯电动公交车600台。其中,2015年,购置更新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10米级、12米级或具备更大承运量的低排放、大容量高档纯天然气公交车200台;发展新能源混合动力公交车200台。2016年,购置更新具备更大承运量的低排放、大容量高档纯天然气公交车300台,发展新能源公交车200台。2017年,购置更新具备更大承运量的低排放、大容量高档纯天然气公交车300台,发展新能源公交车200台。加强监管,确保兰州市公交车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达到100%。

  加快出租汽车更新步伐。以甘肃省申报国家甲醇汽车试点省为契机,扩大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的投放比例,加快推进甲醇燃料汽车生产和燃气汽车改装应用,推广使用甲醇出租汽车,建立完善出租汽车新能源更新改造补贴机制,调动社会投入,加快新能源汽车更新进程,三年累计更新出租车3305辆。其中,2015年,开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引进和产业承接工作,完成656辆出租汽车的更新工作,试点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2016年至2017年,更新出租汽车2649辆。

  2.以便民化出行为目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

  完善公共交通分担系统。公共自行车:2015年,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进行补建,并在西固区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适时开展兰州新区公共自行车网点的规划建设,依照“公交都市”建设规划,自行车投放总量达到15000辆。2016、2017年,每年增加5000辆,使得全市自行车投放总量达到25000辆。水上巴士:根据规划,航线向西延伸至甘肃农业大学码头,向东延伸至盐场堡码头,进一步完善停靠码头布点。到2017年,总计投入巴士20艘进行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建成1号线一期工程,即,陈官营至东岗长约34公里的轨道交通线路,争取2017年投入运营。在此基础上,加快二、三期工程建设进度。

  优化公交线路。港湾式停靠站:每年规划建设港湾式停靠站20处,三年累计建设60处。公交专用道:建设东岗东西路、安定门十字—焦家湾、雁滩地区全部路段、南北滨河路全段、西津路全段—庆阳路全段、西固东西路、福利路全段等公交专用道。

  3.加大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使用推广支撑条件

  电动车辆充电设施:为电动公交车套建10座充电站,安装直流充电机250台;为电动出租车新建11座充电站,安装交流充电机2000台;在社会车辆固定停车位和市区主干道安装交流充电桩4550台,安装交流充电桩6550台。

  公交枢纽:加快兰州西客站公交枢纽站建设,规划建设东岗地区、雁滩地区、彭家坪高新区、沙井驿地区、东部科技新城、刘家堡、大沙坪地区等公交枢纽站。

  公交线网站点:完成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等地区的公交线路换乘;完成兰州新区周边永登、皋兰、白银等地区公交线网规划布局,形成以兰州市区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公交线网格局。

  “上跨下穿”工程:因时因地建设高架路和地下隧道,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完成36座以上的天桥地道建设,逐步建成城市步行交通网络。

  公交管理智能化:建立基础业务管理系统、公交企业运营智能调度系统等平台,充分应用和扩展GPS智能调度系统的功能。

  (三)建筑绿色化

  1.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方案、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加强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阶段的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2017年新改建项目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达标率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以上。

  2.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步伐

  精选一批业主有改造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强、节能水平低的既有居住建筑作为示范项目进行改造,探索积累改造技术和实践经验,加强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完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明确不同类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方案、激励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式,促进供热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和加快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业主、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全社会参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产权单位和住户改造意愿强的小区进行节能改造,促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的形成。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统一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对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坚持“技术优、投资省、扰民少、效果好”的原则,将节能潜力大、资金回收快的项目或小区优先列为改造对象。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以分户计量、外墙保温等为重点,对既有居住建筑实施整片统一改造。三年计划实施300万平方米就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3.强化监督体系建设

  完善监测体系。建成兰州市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 对全市8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全面能耗监测,全面完成建设示范任务。 在未来三年内完成能耗基本信息普查,初步建立起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制度,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监测覆盖率达到70%。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体系,继续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列入了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内容,严格执法,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为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打好基础。

  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建立能效交易机制:建立基于能耗限额的用能约束机制、搭建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平台。二是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培育现有的节能检测机构,建立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评价和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现有的节能监管及建筑能效测评体系,客观审核与评估节能量。

  (四)服务业集约化

  1.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聚

  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为契机,以国际批准建设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园、金融中心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以配送物流为支撑平台,以北龙口国际商贸物流城、甘肃瑞鑫仓储冷链物流园、甘肃海峡两岸(国际)农产品物流城等重点项目为依托,构建“三大圈层、四大领域、五大业态”的综合商务物流产业体系,形成“四通道、三枢纽、多组团”总体空间格局,加快建设兰州西北地区综合物流枢纽城市和商贸物流中心城市。

  积极引导金融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吸引各类银行、保险等金融分支机构入驻兰州,建设金融总部;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融资租赁、企业集团财务、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典当等业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贷款、汽车金融、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小企业联保贷款等融资服务机构,构建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服务平台。

  2.发展多元生活服务业

  推进商贸流通业提档升级。一是大力推进商贸流通聚集区发展。依托红楼时代广场、兰州国际商贸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培育东方红广场等中央商务区(CBD),以西客站为中心的商业集聚区,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和现代物流业为重点的兰州新区集聚区。二是积极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依托亚欧、国芳百货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

  发展城乡便民服务业。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修理和维护、清洁服务和物业服务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公用服务设施,加快建设老年康复治疗中心、老年公寓和“虚拟养老院”,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休闲等公用便民服务业。以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果品、蔬菜等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改造建设步伐。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村便利超市、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设施达标、功能完善的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3.发展新兴服务业

  大力发展工程、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调查、人力资源、经纪代理等商务服务业,鼓励国际国内著名公司来兰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与城市功能、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相适应门类齐全、诚信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布局商务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服务中心。加快发展会展经济、总部经济,不断提高高端服务业比重。鼓励现有中介机构通过购并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知名品牌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培育牛肉拉面、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汽车机械、农副产品等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品牌展会,积极培育专业化程度高的会展企业,提升兰州承接大型会展、大型论坛的能力。依托兰州国际会展中心等会展设施和我市的辐射优势,整合各类会展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会展企业来兰举办大型展会,带动住宿、餐饮、交通、旅游等行业发展,逐步把会展经济培育成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主要污染物减量化

  大力开展“工业三废”和城乡污水、垃圾、大气、畜禽治理减排,推进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到2017年,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1.城镇污水治理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市、县、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同步建设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力争在2017年底使市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重点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同时,加强黄河截污治污、水源源头及周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控和保护。

  2.城镇生活垃圾治理

  按照“集中布局与原位处理互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强化固体废弃物产生源头分类与分流,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两大综合回收网络体系,加快实现餐厨垃圾、废旧家具、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设备等专项分流回收和综合利用。在农村大力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完善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各类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规模化利用和高值利用。

  3.工业污染治理

  组织实施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到2017年,兰州市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控制目标,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并力争退出全国后20位。分类实施工业企业治理,大幅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排污强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30%以上。至2017年,全市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烟尘排放浓度低于 30毫克/立方米标准(市区低于20毫克/立方米);钢铁行业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焦炉煤气硫化氢脱除效率达到90%以上;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高于70%。

  4.机动车尾气治理

  建立覆盖城乡的机动车尾气监测网络系统,加强机动车排气定期监测。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无环保标志上路行为。建立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机动车环保检验数据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兰州市高污染车辆(黄标车)和尾气超标排放车辆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和违法查处力度,以加速高污染车辆(黄标车)淘汰。

  (六)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

  1.发展清洁能源,探索多能互补模式

  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培育发展兰州市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和生物质能源生产设备产业链。鼓励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快兰州中铺子垃圾焚烧发电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兰州驰奈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技术工艺,促使形成具有“兰州模式”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链,最大限度将餐厨废弃物经过加工处理变成再生资源和能源重新应用生产或消费环节。可再生资源产业化等项目建设。

  浅层地热能供暖。结合兰州浅层地热能的分布与储量的实际,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大力推广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的应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使用效率。

  天然气多联供。提高优质清洁能源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天然气管网的改扩建工程,满足中心城区规划空间推进、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形成南北高压干管对峙供气,西(河口)、中(柳泉)、东(和平)三个城市供气气源点,多条黄河穿越联络线构成的“两线三点多穿越”供气格局。加快实施兰州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改建工程、兰州新区天然气供气工程、榆中新区天然气供气工程、永登县城天然气供气工程、皋兰县城天然气供气工程。

  2.以独立光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为载体,推广太阳能规模化应用

  依托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加快建设太阳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抓好永登上川地区太阳能独立光伏电站项目,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省内外高效、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资源,研究太阳能低温热水集成、高效平板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与沼气一体化等相关产品和技术,促进太阳能发电、太阳能集热发电开发。

  3.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以智能电网为载体,大力发展“发输用”一体化试点工程

  充分利用永登县和皋兰县等地区的太阳能资源和荒山荒坡,建设独立光伏电站;在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同时,加快智能电网的研发和推广,做好屋顶光伏系统并网、用户侧光伏系统并网和地面大型电站并网工作,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并网建设。

  七、重点项目及筹资方案

  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规模化六大主要任务,项目总计121个,计划总投资572亿元。其中产业低碳化项目62个,投资133.3亿元,企业自筹87.5亿元,银行贷款28.2亿元,其它17.1亿元。交通清洁化项目3个,投资6.8亿元,企业自筹4.4亿元,银行贷款2.4亿元。建筑绿色化项目15个,投资18.2亿元,企业自筹2.7亿元,银行贷款7.1亿元,其它8.4亿元。服务业集约化项目19个,投资294亿元,企业自筹292亿元,银行贷款0.5亿元,其它1.5亿元。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12个,投资11.4亿元,企业自筹8.5亿元,其它2.9亿元。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规模化项目10个,投资108.8亿元,其中企业自筹47.4亿元,银行贷款60.7亿元,其它0.7亿元。

  在此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后有明显节能减排效果的标准,提出48个典型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188亿元,其中拟申请国家支持资金20亿元,地方配套20亿元,企业自筹148亿元。

  具体项目见附表。

  八、示范成效分析

  1.节能成效。按照节能指标测算,我市到201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1.36吨标准煤/万元,在2013年的基础上累计下降14.68%。(不考虑物价因素)。通过3年示范期内实施重点项目,预期年节能量约140万吨标煤。

  2.减排成效。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12个,总投资11.35亿元,项目实施效果见下表。主要污染物减量效果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实施效果

  减少主要污染排放 (吨)

  目标

  效果(%)

  1

  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下降

  12961

  二氧化硫下降

  37902

  氨氮下降

  2588

  氮氧化物下降

  30753

  2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指标

  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

  90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

  70

  3

  固体废物减排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

  95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区域覆盖率

  95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0

  3.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项目总投资额为572亿元,拟申请国家支持资金20亿元。通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项目的实施,力争把兰州市打造成为全国服务业集约化发展低碳示范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5%,年均增速高于GDP和第二产业增速,占全省比重达到4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10万人以上,占全市从业人员的52%以上。对于推进兰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对生态环境修复整治的拉动。通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可显著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大气污染的防治,减轻了城市垃圾的污染,增加了绿地面积和湿地面积,修复了工矿采掘塌陷区,美化了城市的风貌,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提供了优质稳定的生态产品。

  九、保障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和各分方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快完善工业、交通、建筑、服务业领域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监测办法,监督企业认真执行节能和环保标准,鼓励企业执行严于国家、行业的标准,对能源消耗超过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研究完善节能减排投融资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制订污水处理费最低征收标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2.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立足兰州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工业发展专项、企业节能减排专项等各项财政资金,同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进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围绕节能减排示范工作,我市将连续3年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及项目前期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同时,利用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城市矿产综合利用城市等示范试点等平台优势,在资金和政策上积极争取获得国家和省上更多的支持。通过政稽查、政府审计、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强对节能减排财政资金的管理,确保节能减排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杜绝非法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节能减排财政资金的效益。

  3.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加快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支持节能减排量第三方认证机构发展。培育发展节能服务市场,形成若干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专业化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依托在兰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构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进一步完善研发创新平台,组织实施市级节能减排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突破节能减排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原创技术进行研究,开发一批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4.强化监测评估体系。完善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统计、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能源消费的全过程统计,建立覆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源消费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完善服务业能耗统计分类标准及统计调查方法。规范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标准及指标体系,制定预警控制线,强化合理用能的有效监控。支持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并据此进行考核,作为企业晋等升级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及应急处置中心建设,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建立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机制,强化县(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关系,结合年度目标实施预警,及时开展调控。加强节能监测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对节能减排工作增加社会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年度评估,一年半后进行中期评估,并提交同级人代会审议,上报省上和国家主管部门复核。

  5.建立市场化运行体系。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     实国家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使项目信息、投资人信息在平台充分交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落实环境风险企业管理规定,全面推行环境风险责任保险。加强与国内节能环保组织、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金支持,开展节能环保指标、节能环保技术等方面重大基础研究,推动兰州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6.提高社会认同率。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环境宣传月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全市范     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商业机构、交通运输、科技科普和媒体等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共同营造节约资源、合理用能、减少排放、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查找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试点工作成效,扩大试点影响,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十、组织实施

  (一)进度计划

  1.启动报批阶段(2014年10月-12月)

  编制完成《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以及各分方案,确定并提出一批综合示范项目,结合项目梯次推进制依次推进。力争2014年底前,方案得到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7年12月)

  按照方案的部署,围绕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示范工作,保障示范效果,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完善监督考核体系。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

  总结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工作成效与经验,评估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效果,召开交流会议,相互学习经验与不足,完成综合示范工作的评估验收。

  (二)工作机制

  围绕组织领导、目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内容,建立完善细致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兰州市市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决策创建工作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相关政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协调、信息交流共享、进度按时报送、重点问题会商、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试点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牵头负责综合示范总体工作,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市工信委负责产业低碳化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清洁化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建筑绿色化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服务业集约化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协调各部门,调研工业、交通、建筑、服务业领域能源使用情况,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协助完成有关工作。

  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实施各自领域的项目,围绕总体目标落实年度目标,安排部署重点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任务分工,抓好项目落实。

  3.加强目标考核。完善节能减排目标分解机制,针对各工业园区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修改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年度目标和进度目标双考核,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工业、交通、商贸领域“万家企业” 节能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社会公告制度。对未完成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收回部分或全部支持资金,并暂停审批其新上项目。对整改后仍未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减排综合示范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对方案涉及的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预警调控,确保按时完成本方案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督查工作,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范围。明确督查责任,做到督查进度与建设进度相一致,督查工作要做到项目分工到组、督查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明确督查方式,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情况问询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随时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影响工程进度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项汇报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4.梯次推进项目。统筹项目建设全局,确定每年的建设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计划;明确下一年的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分批推进工作。

  附件:典型示范项目及分方案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