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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排污许可=规范治污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18-01-18 阅读:

  2016 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终于出台并将于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开始向企业征收环境税。

  

 

 

  目前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四川及贵州环境税额都已出台,相比污水处理1.4元/当量及大气1.2元/当量的价格有了显著提升(基准2~6倍不等),体现该省份政府对于环境保护重视提升。

  

 

  各省征收环境税相关数据

  省份:山东、江苏及河北环境税超百亿。据测算,从环境税绝对值来看,山东(147亿)、江苏(104亿)的环境税超百亿,河北(98亿)接近百亿;环境税征收总额超排污费5倍的省份有山东(984%)、四川(913%)、上海(700%)、贵州(630%)、云南(610%)、海南(635%)和江苏(511%)七个省,此外河北(496%)、湖北(467%)、广西(437%)、青海(413%)、甘肃(397%)和广东(391%)六个省份提升幅度也超过全国390%的平均值。

  大气+污水+危废合计征收环境税总额可达1,145亿。

  

 

  政府出让排污权

  按照2016 年11 月10 日发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规划,按行业分步实施排污许可证全覆盖,2017 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 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现有数据计算,到2020 年,政府出让排污权收入将达近千亿。

  环境税+排污许可双重管理将一方面极大提高污染管控力度(排放不达标不发许可证),另一方面将极大提升企业排污成本,促进企业提升污染处理投入,并淘汰落后产能及高污染产业向海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