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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常务会通过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审核意见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17-09-20 阅读: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9月18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审核意见、各省(区、市)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和《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会议指出,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监控。以严格严肃的态度开展审核,继续优化创建指标,体现东中西部分类指导思想。定期开展评估,利用环境监测网络掌握创建地区环境质量状况,利用天地一体化的监控平台掌握创建地区生态状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管理信息系统全面监控创建地区指标变化情况。

  二是注重激励与约束并举。对创建成功地区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未完成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指标反弹的地区,及时警告或撤销称号。

  三是努力提升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社会影响力,抓好经验总结,开展多方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四是做好衔接协调。既要与生态省市县建设等工作相衔接,又要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工作相协调,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是对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的分解落实,是推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尽快按照规定程序,向各省(区、市)下达指标计划。认真扎实开展指标考核工作,做好与《大气十条》《水十条》的衔接,同时加强对约束性指标的日常管理,加快安排部署并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各地加大指标落实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认为,放射性废物分类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放射性废物的分类》从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实际需求出发,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最新的放射性废物分类安全导则为蓝本,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总体合理可行,原则通过。后续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核能和核技术利用发展要解决好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这两个重要问题,不能偏废。

  二是贯彻新颁布的核安全法,尽快制定出台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标准体系。

  三是抓好文件出台后的宣贯、解读工作。《放射性废物的分类》体现了国际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新理念,是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进展。

  四是进一步梳理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处理好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之间的关系。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纪检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附: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步名单

  北京市延庆区,山西省右玉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吉林省通化县,黑龙江省虎林市,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姜堰区、金湖县,浙江省湖州市、象山县、新昌县、杭州市临安区、浦江县,安徽省宣城市、金寨县、绩溪县,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汀县、永泰县、德化县、泰宁县,江西省靖安县、资溪县、婺源县,山东省曲阜市、荣成市,河南省栾川县,湖北省京山县,湖南省江华县,广东省珠海市、惠州市、深圳市盐田区,广西省上林县,海南省琼中县,重庆市璧山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蒲江县,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贵阳市观山湖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石林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陕西省凤县,甘肃省平凉市,青海省湟源县,新疆自治区昭苏县。(9月7日-13日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