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试验区承担的5大任务之一,便是“探索建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那么,目前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进展如何?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启动,目前的推进情况如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推动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过程中能够有何作为?又会面临哪些风险?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详解了上述问题,并对构建全国统一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提出了建议。
主持人:目前我国全国性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尚处于探索阶段,统一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您认为,统一市场的建立对于我国实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有何积极意义?目前的进展如何?
王遥: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是所有人、地区和国家拥有的基本环境权益,也是发展权在资源利用上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那么,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体系,将有利于有限的环境权益在地区、城乡、三次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自由流转,实现环境权益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高效配置。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建立,旨在为环境权益定价、为低碳发展融资,用市场机制解决不断恶化的环境问题。
从目前的推进情况来看,全国水权交易平台(中国水权交易所)已于去年6月正式开业,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也将于今年启动,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建设也已进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议事日程,这意味着相关市场建设进入了“快车道”。
为环境权益定价是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关键内容之一。我国以往的环境、资源权益交易价格很难反映资源以及环境容量的稀缺程度,难以指导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导致从事环保、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力和激励不足。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将使环境权益的价格信号更加清晰,有利于资金向更绿色、更环保的领域流动和倾斜,也有利于基于环境权益的绿色金融创新。
主持人: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启动,这也成为了下半年绿色金融领域的一大看点。您认为,目前的推进情况如何?各试点省市碳市场是否会因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而取消?
王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计划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推进中。
按照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规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的重点排放企业。而据近日了解,由于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的问题,首批只纳入电力、水泥、电解铝三个数据基础较好、占比较大的行业,其他五个行业待后续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目前这三大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初定,但还没有公布,国家发改委也组织讨论了配额定价的问题。
目前,各试点碳市场都在进行正常交易,并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做准备。截至2016年年末,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7个省市的碳市场试点已累计完成了8670万吨的配额交易量,达成交易额逾20亿元。去年12月,四川和福建的碳交易中心也相继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试点碳市场的建立是中国探索碳交易的重要起步,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是全国市场建立的基础。预计各试点省市碳市场并不会因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而立即取消,而是会并行运行一段时间。
主持人:您认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中能够有何作为?将面临哪些风险?
王遥:央行正在探索把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方案,由于MPA考核本身可以从总量和结构两个角度对银行信贷产生影响与约束作用,因而将对银行业的绿色金融发展产生一定的正向激励作用。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也的确是这样。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主动地寻求科研机构在方法学上给予支持,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这说明,银行的绿色意识在提高,未来会越来越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这是个必然趋势。
不过,从我们的调研结果来看,银行从业人员对于什么是绿色产品的认识还很欠缺。对于“绿色金融产品”的考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绿色金融素养很有必要。此外,我们看到,自去年以来,我国绿色信贷占比变化并不大,一直徘徊在9%左右。下一步,在监管层的约束和激励措施下,期待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拿出更多的创新举措,以增加绿色信贷的总量。
此外,未来银行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进行产品创新也值得期待。碳排放交易模式之一是配额,另一种交易模式是抵消。银行可以依托这两种资产设立金融产品,但这有赖于碳市场的稳定和健康。若碳市场的资产价格波动剧烈,则银行将面临很大风险。
主持人:您对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建设有何建议?
王遥:尽管目前多个省份甚至一些地区都建立了环境权益交易所,各部委也陆续开展了相关环境权益交易试点工作,但是有关部委近年来组织的调查摸底结果显示,相关交易在试点省份并不活跃,部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存在“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由于各地的环境权益交易主要分散在地方交易所,存在区域性市场发展不平衡、环境权益分配方式不统一等问题。环境权益市场交易并不适合分散经营,只有适度统一才能扩大交易规模和数量,产生流动性,然后形成合理定价。未来可以探索将碳排放配额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整体分配。
此外,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的顶层设计,包括市场建设、排污许可发放、交易机制确立、交易主体和客体明确等,以便更好地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