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目标任务,确保统计责任到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统计目标任务,对全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统计测评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强化统计职能,确保统计服务到位。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323号)要求,强化统计部门承担的环保职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加强做好环境保护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工作,及时将有关环境保护统计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同时对“三废”排放和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城市空气质量等数据定期进行公布。
——探索指标体系,确保统计改革靠实。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开展绿色发展综合评价,是“十三五”时期能源统计系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能源统计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在省统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研究相关指标和制度,组织召开相关部门研讨会,就如何建立适用市、县两级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为稳步推进全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框架奠定基础。
——强化能源核算,确保统计数据精准。严格执行各项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做好节能降耗目标统计监测工作,注重数出有据,严格按照《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核算方案,及时收集供电局、热管办、石油销售、昆仑燃气能源供应部门数据,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折标系数、加工转换效率等方面着手,确保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兰州市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统计进展情况。
——加强数据开发,确保统计预警及时。继续配合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部门努力做好节能减排、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等各项节能环保评价考核工作,及时提供能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数据和相关材料,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考核和减排统计核算。进一步针对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新领域课题进行探索并开展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政策发挥统计咨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