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4月5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监管的通知》,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市州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监管不力的严肃问责。
据悉,去年7月至10月,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与抽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市州存在工作不到位、违规检测和检测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环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和环保检测数据如实反映机动车排污现状,省环保厅要求市州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快推进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实现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在线监控、实时监管、自动甄别、自动审查等技术监管能力,减少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对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不通过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暂停其环保检验承检能力三个月,三次予以取消其环保检验承检能力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关申请,以上情况均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要求责令整改。对监管不力甚至纵容环检机构提供不实环保检验数据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