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成功申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为第三批12个城市之一。2015年是兰州市实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开局之年,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省上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市把节能减排示范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以目标任务为导向,以示范项目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引领,以配套政策为保障,举全市之力扎实推进,超额完成了2015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经国家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
我市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展现出诸多亮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亮点一:节能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GDP能耗目标为下降4.58%,实际下降11.95%,超目标7.37个百分点;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目标分别为下降4%、4.25%、4.88%、5.25%,实际分别下降6.55%、8.03%、5.65%、11.06%,分别超目标2.55、3.78、0.77、5.81个百分点。节能减排五项目标均超额完成,为示范城市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亮点二:典型示范项目快速推进。2015年典型示范项目计划投资35.5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1.99亿元,超计划18.08%,典型示范项目中,排污权交易平台等10个项目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水性科技产业园等13个项目已启动实施,大唐西固热电公司城区热电联产等2个项目完成前期手续。
亮点三:指挥部模式统筹推进示范工作。在节能减排示范工作中,注重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指挥和统筹调度全市节能减排示范工作。兰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行“领导小组+指挥部+专项指挥部”的工作模式,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五个专项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参与其中,建立了“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工作制度,使节能减排示范工作成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的意图能够确保上下齐心,有效执行。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新格局。
亮点四:机制创新贯穿于节能减排工作之中。在配套政策方面,出台推广实施阶梯水价、阶梯气价、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新能源汽车使用推广、优质煤炭补贴、企业“出城入园”等10项配套政策;在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和实施了排污权交易、主要工业品能耗限额管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煤炭市场管控、扬尘管控、政府环境审计等13项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投入节能减排实践中,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环境。
亮点五:打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兰州市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从2015年至2018年,兰州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每年列支1500万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设,红古区连续三年给予园区重点项目贴息支持。围绕园区产业布局,依托中铝兰州分公司、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等循环经济骨干企业,重点打造废铝回收-加工-深加工、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废旧塑料橡胶和废纸再生循环经济产业链。初步形成了产业链间优势互补、伴生物充分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亮点六: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按照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兰州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首家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围绕政府环境审计工作面临的“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如何用”四个关键问题进行重点探索。目前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绩效审计、政府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履责合规性审计、重点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已全部结束。通过环境审计,为全面提升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指明了方向。
亮点七: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主体推进交通清洁化。兰州市有效利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这一政策平台,大力推进绿色交通、绕城高速、轨道交通、“上跨下穿”等项目建设,成功申报交通运输部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和推广,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325辆,建设充电站5座,设立充电桩103个。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服务网点377个,建成自行车专用道试验段,投放公共自行车1万辆,累计租用人次2346万,日均单车租用人次7.7次。编制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1号线一期工程加快建设,2号线一期项目启动实施。启动黄河水上公交巴士项目,提高了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
亮点八:率先建成了排污权交易平台。兰州市率先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以“互联网+金融+线下服务”方式构建了全新的排污权电子交易系统及注册登记体系,建成了排污权交易平台,开展了插卡排污试点工作,先后完成四次11场公开挂牌竞拍,共交易二氧化硫151171公斤,氮氧化物224655公斤,化学需氧量15940公斤、氨氮1460公斤,总成交额346.67万元。交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肯定和表扬。通过开展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创新了政府环保监管模式,提高环境治理的效率,降低环境治理的成本,树立“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保新风向。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目标导向、项目支撑、机制保障、重点突破”的要求,以2015年国家考核为激励和鞭策,全力抓好我市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力求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将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加强调度推进,确保完成创建刚性指标。二是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继续强化跟踪督查,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争按期建成见效。三是统筹做好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方面、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工作任务,构建低碳可持续的能源体系。四是探索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绿色金融等节能减排机制创新,力争在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五是采取日常跟踪检查和年终对标考核的方式,强化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督查、核查和考核,确保示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市工信委环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