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德国波恩5月26日电(记者唐志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后首轮联合国气候谈判26日在德国波恩闭幕,各方在过去两周的谈判中开始就全球气候协议《巴黎协定》的执行细节展开磋商。参会人士预计,《巴黎协定》细节谈判将持续数年,谈判进程依然充满挑战。
在本轮谈判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的近200个缔约方就《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信息、全球盘点模式、行动和支持透明度等执行细节初步交换了意见,并明确了谈判日程和下一步的谈判模式。
各国谈判代表和来自非政府组织的观察人士普遍用“积极”“建设性”评价本次谈判的氛围。中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苏伟说,各方依旧保持着巴黎会议的包容合作精神,积极地参与谈判磋商。
不过,“任务艰巨”也是很多人对谈判前景的共同感受。《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说,要想使《巴黎协定》具有生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这些工作包括:明确各国2020年开始定期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包括哪些信息、2023年开始对气候行动的全球盘点具体如何进行、如何对发展中国家体现灵活性,还有发达国家如何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及对资金支持如何核算等。
去年12月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这是《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
非政府组织“基督教救济会”的气候政策专家穆罕默德·阿道说,《京都议定书》的“规则手册”制定花了约4年时间。他认为,鉴于各方在《巴黎协定》谈判中展现出的建设性态度,《巴黎协定》执行细节的制定速度可能会快一些。
不过,苏伟认为,随着谈判深入到更多细节问题,各方分歧会逐渐显现,交锋将趋于激烈,后续谈判进程依旧会“非常艰难”。
在波恩谈判期间,很多参会人士估计,有关《巴黎协定》执行细节的谈判最早要到2018年才能完成。这可能会致使《巴黎协定》出现“生效在先,执行细节完成在后”的情况。
按照规定,《巴黎协定》将在至少55个《公约》缔约方(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约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30天起生效。目前已有17个缔约方完成了这一程序。
菲格雷斯26日说,从目前各方踊跃加入《巴黎协定》的情况来看,《巴黎协定》最早可能在2017年就会生效。
按原计划,《巴黎协定》生效后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应批准相关执行细节。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高风介绍说,在本轮谈判中,各方也就《巴黎协定》提前生效的情况进行了讨论,但没有形成明确的应对方案。这一议题在今年11月举行的摩洛哥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上还将继续讨论。
他预计,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将为落实《巴黎协定》做出进一步规划,可能制定出后续谈判的路线图。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