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10和PM2.5综合来源解析结果
A科研探源
扬尘是兰州大气颗粒物来源的“祸首”
根据环保部要求,兰州市环保局委托南开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以及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兰州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2014-2015)项目。在四城区分别选取5个受体采样点,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同步进行手动PM10和PM2.5环境受体样品的采集,具体采样时间为2014年1月、6月、8月、12月以及2015年3月。共获得有效数据1.3万余个。综合解析了兰州市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主要来源。
2015年12月16日,环保部会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组织专家对兰州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成果进行论证,认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符合当地大气污染实际,可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分析结果显示,区域来源(即外来影响)对兰州市全年PM10浓度平均贡献为6%;对PM2.5浓度平均贡献为10%。在本地污染贡献中,兰州市PM10的全年综合来源解析结果为:扬尘(建筑施工、堆场扬尘、土壤扬尘等)贡献32.5%、机动车(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和气态前体物生成的二次颗粒物)贡献16.5%、燃煤(燃煤电厂、供热、居民散烧等)贡献15.8%、工业生产(工业锅炉/窑炉、石油化工、建材、溶剂生产与使用等)贡献15.0%,其它源类(餐饮油烟、农业生产等)贡献20.2%;兰州市PM2.5的全年综合来源解析结果为:扬尘、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分别贡献了24.9%、20.5%、17.8%、18.8%,其它源类排放占18%。
B 对症下药
强化压煤、减排、降尘、控车等治污措施
针对颗粒物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兰州市将积极调整治污工作重点,由突出燃煤污染防治向重点整治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协同污染防治转变。当前和下一步,兰州市环保局建议市上在压煤、减排、降尘、控车、增容、严管等方面继续强化举措。
1.压煤:建议进一步加大能源结构改造力度,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60%以下。加快市区能源结构“电气化”进程,主城区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和减量政策,不再布局新建钢铁、石化、化工等污染项目。通过“棚户区”改造拔除居民小火炉,力争到2020年居民小火炉数量下降50%以上;加快二热电厂异地搬迁进度,削减工业燃煤50万吨。
2.减排:制定符合兰州实际的、严于国家要求的地方差异性产业准入名录,严格产业环境准入,禁止“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停建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加快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落后产能淘汰,建议重点加快推进兰州化搬迁,统筹推进城区火电厂等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开展主城区低温核供热项目的论证实施,以替代目前城区三大电厂联产热源。
3.降尘:继续将扬尘防治资金纳入建筑单位工程预算。制定施工扬尘保证金、施工车辆准入制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城区断头路,畅通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城区绿化带,使绿化带土面低于路面。科学规范城区道路洒水保洁。严管严控大型削山造地等土方作业项目。建立规范的渣土倾倒场。强化渣土拉运车辆管理。协调将兰州周边省级道路纳入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范围。
4.控车:建议继续在车、油、路三方面下功夫。加快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进程,冬防期间公务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2016年底油、车同步施行国Ⅴ标准,减少机动车尾气NOx的排放。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尾气统一实行过程和末端监管、治理。
5.增容:据统计,兰州年均沙尘影响次数在5-25次之间,沙尘天气造成可吸入颗粒物瞬时最大浓度4000微克/立方米,是全国省会城市中受沙尘影响程度最深、时间最长的城市之一。建议在兰州上游建立较为齐备的防风固沙林体系,同时,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生态增容”效应。
6.严管:建议继续创新并固化环境监管手段,用硬手段推动自觉治污。推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指标,并向社会公开。延长环保监管链条,乡镇(街道)设立环保所,行政村(社区)设立环保监督员,做到环境监管无缝隙。
C未来目标
新标准优良天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兰州市环保局表示,未来兰州市的治污目标是以PM10、PM2.5为重点,协同防治二氧化氮、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确保新标优良天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排名位次稳定在中游,PM10、PM2.5浓度同比下降且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浓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达标,让广大市民切切实实感受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