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交中心讯:兰州市环保局目前正在对全市8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工作。兰州从2015年起作为甘肃省最早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之一,已经在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探索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反映的是企业占用环境资源的价值,体现的是“谁占有谁付费”原则,是对排污行为的前置约束。随着排污权确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意识到‘排污权’将成为企业的一种‘有形’资产,这也将进一步鼓励全市涉污企业对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