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兰州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我省“两会”精神,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建武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百年不遇的暴洪泥石流灾害叠加影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奋力拼搏,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紧盯重点难点、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担好上游责任、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污染防治;优化监管服务、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就。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7%,较“十二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14个市州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兰州蓝”成为“常态蓝”。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逐级压实工作责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制定出台《甘肃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化生态环保目标责任管理,对14个市州开展全覆盖督察,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
二是秉持创新思维,不断健全体制机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法规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制定《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按期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和信访问题有序推进。全省“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查发现的整改完成98.86%,自然保护区内新增人类活动疑似问题点位和面积呈现出“双下降”趋势。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优化调整“四大结构”,深入治理“四类污染源”,全面开展“四大行动”。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兰州大学共建大气组分超级站。“兰州蓝”成为“常态蓝”。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扎实推进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达到“无黑臭”等级。推进净土保卫战方面,有效防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成15个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设立15支相应救援队伍。与相邻4个省(区)就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框架协议达成一致。
五是担好上游责任,启动开展现状调查,强力推进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研究制定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基本思路、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被生态环境部列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个试点省份之一。
六是深化绿色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省列重大项目顺利落地。联合省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确定19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七是注重多元融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基本形成。平凉市、张掖市、两当县、崇信县、迭部县等5个市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古浪八步沙林场、华池县南梁镇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八是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读书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成立年轻干部学习研究小组,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厅党组成员定点联系帮扶基层党支部,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当“三个表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虽然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受历史、自然、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形势,着眼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立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确立为全省必须抓好的两大底线性任务之一,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制修订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为深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难得的机遇。
会议要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系统谋划布局。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牢牢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州大气污染系统深度治理重点任务,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拓宽广度、延伸深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起步之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协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又要抢抓机遇、找准定位,立足省情实际,推动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会议确定,2021年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助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紧盯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进一步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为基础,积极对接打通政务服务“堵点”和信息“壁垒”。
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开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刻领会把握“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核心要义和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和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项规划,构建“1+N+X”规划体系。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深入推进“绿盾”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体系,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保护治理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
四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启动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制定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编制重点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深化低碳试点,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务。
五是担好上游责任,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制定出台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谋划实施一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探索建立黄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六是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持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保好水、治差水,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确保做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提升全省土壤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土壤环境规范化管理试点示范。督促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七是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组织完成2015-2020年甘肃省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八是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大排查,开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做好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深化固废危废监督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推进白色污染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九是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领导责任体系,提升担当履职能力。健全企业责任体系,提升治污水平。健全执法监管体系,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市场服务体系,提升配置调节能力。健全全民行动体系,提升参与共治能力。
十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大气力净化政治生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引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学先进、做先进,加快打造陇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省“两会”精神,庆阳、兰州、白银、张掖、武威、酒泉等6市生态环境局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领导班子成员,厅一级、二级巡视员,核安全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驻兰各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甘肃矿区环保局、兰外各单位班子成员和有关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主管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