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又添新丁。《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独家获悉,日前决策层已原则同意广东省筹建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所。至此,继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之后,第五家期货交易所有望成立。
未来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所的建立与发展或作为广东省下一步发展金融市场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期货交易所间的竞争也由此升级。
战略性选地广东
碳排放权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统称。国际成熟的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标的,大致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
为针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用经济手段推动环保的国际通行办法。
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国雾霾问题日渐凸显,加之中国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多次被提及的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条件日趋成熟。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决策层希望借市场之手进一步解决污染问题,优化产业结构。但由于中国目前沿海与内陆省份工业发展层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时因地而异,初期在发达省市试点较为现实。
谈到选择广东省作为设立地区,该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当前从战略布局角度,广东地区开设有全国性的期 货交易所意义重大。
他进一步表示,首先,广东属沿海发达省份,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基础优于大多内陆省份。广东有条件也有动力承担未来减排和优化产业结构的任务。2012年9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运营(碳排放权现货交易),或为该地区筹备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提供基础。
其次,自上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交易场所兴起以来,广东省虽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但最终却错失建立全国性交易场所的机会,仅特区深圳拥有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谓当初金融市场布局的重大“遗憾”。
另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政府多次向国务院反映在当地组建金融相关交易市场的迫切需求。
可行性调研
在今年1月中,证监会组织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会上有关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中,研究开发碳排放权期货等新交易工具在列。
事实上,中国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建设与发展早有动作。
在国家发改委的推动下,自2011年底,国内陆续推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从2013年6月中旬至今,已初步形成了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七个地区碳排放权现货市场。各区域内企业参与相关市场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但交易较为清淡。
而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现货和期货衍生品市场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碳排放权市场体系。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从2012年开始组织各期货交易所加强对碳排放权期货以及相关衍生品的研究论证,并且专门建立了“碳期货可行性研究课题组”。
2012年底,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提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以现货交易为主,同时开展碳期货的可行性研究”。
2013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启动后,碳期货可行性研究课题组亦组织到广州交易所集团等调研,开始探索碳排放权期货与碳排放权现货市场对接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相关细则仍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
有熟悉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欧美金融市场交易标的之一,越来越多的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远期产品、期货产品、掉期产品及期权产品不断涌现,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规模初具。
有境外从事碳排放权交易的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相比碳排放权现货,开展碳排放权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促进碳排放权定价机制的形成。目前仅以现货交易为主的碳排放市场较为静态,其建立的标志性意义远大于其市场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可为被纳入碳排放权管理的排放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
此外,碳排放权市场的现货和期货市场尚须系列的配套政策出台。有业内人士提出,碳排放权市场建设最难的首先是减排、控排标准的制定;二是详尽的评估和监控手段,目前国内对于企业的排放量只能根据历史数据统计,而不能实时监测;三是中国大部分企业是不是大都能接受这个标准并严格执行,特别是对一些大型国企、央企来说是不是可推行,这些企业如何平衡产量任务和减排指标等问题都须进一步理顺。
掀开交易所竞争潮
期货界人士对记者表示,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所的建立,是监管层的战略布局,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优化产业结构。此外,决策层也有意借此引入竞争,激发国内期货市场的活力。
据了解,本次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所花落广东,或激发各地按捺已久的开办全国性交易市场的热情。
在此之前,这些“热情”往往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通过代表和委员的提案得到抒发。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
证监会曾给各地方答复审批从严的原因:交易市场已实现全电子化,现有交易市场的辐射区域已覆盖全国,因此无须再重复设立
但多年后,问题也因此累积。有期货市场观察人士曾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期货所主要存在竞争不充分,市场活力不足,垄断问题严重等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期货品种上市过程中行政力量过强,市场力量缺失。在审批制下,上市品种成为一种行政资源,期货交易所被迫跑马圈地,将过多的资源用于协调行政关系,而不是培养和发挥自身优势、开发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期货品种。
二是,上市期货品种缺乏必要的竞争。目前,中国内地上市期货品种分布于不同的交易所,但每个品种都是一个垄断性的市场,这种状况虽然维护了交易所对品种的所有权,但却大大削弱了期货市场通过竞争寻找优势品种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境内出现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货品种的可能性。
而外部环境显示,境内交易所市场的垄断并未阻挡外部竞争来袭。
具体表现为,一是全国各地方热衷成立大宗市场并“借用”期货交易机制,为大宗商品市场提供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 二是上海清算所目前已开发人民币远期运费合约,根据其发展战略,可能在其他大宗商品场外市场挂牌更多的衍生产品。
三是境外期货市场对境内期货市场的竞争压力。目前新加坡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纷纷开发了与中国铁矿石挂钩的产品,其中新加坡交易所在2012年清算了创纪录的1.09亿吨的铁矿石掉期合同,比2011年的总量增长了近2.5倍,占当年中国铁矿石原矿产量的约1/10。另外,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还在2011年推出了API8南中国动力煤期货,领先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动力煤期货两年。
前述期货界人士还提出,面对外部市场蓬勃发展、兵临城下的现实情况,要求期货交易所在深耕期货品种的同时,调整内部运行机制已刻不容缓。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黄运成曾在《财经国家周刊》撰文指出,可以从五个方面考虑对期货交易所进行改革。具体包括—放开期货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如允许同一个品种在不同交易所上市;对国内期货交易所实行“公司化”改革,以公司化经营机制促进交易所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和监管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借鉴国内期货交易所行业发展规律,推动交易所行业的纵向和横向整合,鼓励交易所整合现货和衍生品、前台和后台、场内和场外市场资源;
支持国内期货交易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交易所在交叉持股、产品互挂和市场参与者互通等方面开展合作;
积极参与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期货交易所的并购整合,逐步构建统一协调、各具特色、合作竞争的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