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甘肃环保工作会议要求 适应新常态要有新状态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15-04-10 阅读:704次

  甘肃省日前召开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并要求全省环保工作在“新常态”下要有“新状态”。

  郝远指出,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谋划的关键年,既要全面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又要合理确定好“十三五”的目标任务,防止因目标过高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过低而达不到改善环境质量的效果。要对环境保护工作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在两者之间找到符合省情的结合点,合理确定“十三五”目标任务,达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的结果。

  要有新的改革思路

  简单地将新常态理解为“把增长速度降下来”是肤浅和片面的。所谓新常态,就是要把过去拼资源高增长的模式转变过来,把环保工作等关乎国计民生的事搞上去。就是要用法治思维、依法治国和改革创新的办法,来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制、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在科学、民主、公平、法制、可持续道路上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郝远指出。

  应该充分认识到,仅靠行政手段,解决不了所有的环境问题。作为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法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环保工作,就要在改革思路上求新。具体来说,通过改革,利用价格、税收、信贷、交易等市场手段来配置资源,是环保改革的重要方向和思路。

  改革怎么改?

  郝远提出,甘肃省环保工作的改革,应该从以下6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运用补贴、税收等政策弥补环保产品市场机制的不足;利用价格工具引导环保生活方式;建立环保交易市场;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用金融手段惩治环境违法企业、培育绿色产业。

  甘肃省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新常态下的改革,把握改革思路,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产业结构调整要创新

  新常态的主要标志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一直以来,经济结构调整主要靠宏观调控,集中体现在审批上。这样的调结构,局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此带来的全局性问题也不容小觑。特别是审批权集中,增加了廉政风险。

  新常态下的经济结构调整,则是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并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

  甘肃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要把握发展机遇,就更应当谋求利用财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等环保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和推广力度,全力促进环保创新。

  在新常态下,抓好环保工作,其实就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符合环境政策、遵守环境法律的绿色行业和企业健康发展,对环境污染说“不”,自然也就实现了优胜劣汰、优化结构的目标。

  依法行政有了新基础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正式实施了。新法的突出特点体现在环保优先、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惩治力度加大、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环保部门的行政强制权上。在新法实施的新常态下,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甚至是新闻媒体,是否都准备好了?

  郝远说,在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兰州石化事件上,环保部门通过媒体曝光污染事件,被公众过分解读,甚至出现了“站队”现象。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是新法要求环保部门必须承担的职责,这就是新常态。围绕信息公开出现的争论和“站队”,其实都是对新《环境保护法》没有理解透彻。

  郝远强调,新法在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府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公众参与等方面都实现了突破,也规定了一系列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构成了新常态的法制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全面落实相关制度,依法行政,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

  新状态需要严要求

  面临新常态,甘肃环保要有新状态,要在逐步解决制约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上有所作为。

  郝远指出,要着力解决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矛盾,解决好生态文明建设与工作现状不到位的矛盾,解决好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加强与自身能力不足的矛盾。

  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实施符合省情的措施,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

  甘肃省环保工作要力求做到:基础严筑,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源头严防,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严管,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后果严惩,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完成“十二五”环境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上早部署、早行动,在深入实施环保大检查工作中持续发力。

  面临新常态,环保部门要强化改革,保证权力清晰分明,防止权力取得无据、行使无序;要依法确权、依法取权,防止过度集中;要科学配权,架构权力间的相互制衡;要阳光示权,杜绝权力滥用;要全程控权,确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