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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2015展望:纳入范围扩大、金融创新可期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15-04-10 阅读:

  展望2015,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碳市场的运行将进入第三个年头,而湖北和重庆两个试点也将首年履约,全国市场国务院令有望出台,而配套细则的建设也将继续推进。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即将到来的2015年,多个试点都在计划扩大纳入范围,增加纳入企业类别。同时,区域间碳市场合作也在部分试点的来年工作计划中。

  在碳金融方面,包括碳期货在内的研发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碳基金也将成为政府发展低碳产业推动减排的重要方式。配额有偿发放经过了多个试点的不同尝试,也进入部分试点的考虑中。

  试点市场探寻扩大纳入范围

  在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将成为多个试点的工作主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深圳市发改委碳交办目前正在着手进行新一批符合《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管控单位门槛的工业企业的纳入工作。新一批拟将纳入的企业涉及到了包括地铁公司、公交公司等400多家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将成为首个纳入交通板块的碳市场,政府计划在2015年将机动车纳入碳交易管控体系。机动车包括个人用车与公共交通,下一步都将按照管控类别、上牌时间等指标分批次纳入、分步骤实施。目前,已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若干规定》,使其囊括范围更广。

  广东的纳入范围扩大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据广东省发改委方面介绍,目前发改委已组织有关机构开展新行业、新领域的方法学制定工作,包括陶瓷、有色、纺织、造纸、化工等行业,下一步将组织对这批新行业企业的排放盘查和分配,计划在2015年将这批企业逐步纳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纳入企业“门槛”最高的湖北也有望扩大纳入范围,相应工作或在首年履约完成后开展。

  上海也正在研究试点期结束后的第二阶段规则制定,或将进一步扩大纳入企业范围。考虑到首个试点阶段最后一个履约期将于2016年中旬结束,上海方面将争取于2015年下半年出台具体的第二阶段分配方案。

  同时,作为试点市场与全国市场的承上启下过渡之年,2015年部分试点也将继续探索区域碳市场的建设合作,通过分享试点的先行经验,帮助周边区域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为全国市场做好准备。

  比如,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表示,交易所将在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碳交易主管部门的带领和指导下加强区域合作,扩大深圳碳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

  期货基金等各类创新可期

  随着试点市场的发展,各市场也在进行发展碳市场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宽碳市场的发展边界。

  其中,广东正在研究利用配额有偿发放的收入设立低碳发展基金,将此前拍卖所得中的6亿元成立碳基金,并将后续拍卖收入逐步纳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广东碳基金方案经过多方专家、主要控排企业的意见探讨,已经基本完成,近期正在政府各部门间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报省政府讨论会通过,有望在2015年上半年开始运转。碳基金成立后,首先将可以反哺控排企业,支持企业减排,同时通过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实现循环运转,推进低碳产业发展。

  此外,广东还将进行碳市场普惠制的探索,即通过建立相应的方法学体系,把碳减排和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结合起来,将减碳量进行量化,可以形成积分或者与碳市场对接,从而鼓励市民减排。目前,政府正在委托相应机构规划方案,或将在广州市内开展试点。

  而上海则在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准备,即2016年后的碳市场设计。包括如何全国市场进行衔接,纳入范围,分配方案,企业调研等,争取在2015年底前给予企业一个明确预期。

  湖北和重庆将着重做好明年履约工作,同时均计划进一步加强企业培训。

  多个试点交易所表示,将继续推进各类碳金融产品创新。同时,碳期货的开发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部分试点正在研究优化配额有偿发放,2015年有望见到新的配额拍卖试点。

  全国市场将纳入万家企业

  作为前期准备阶段的收官之年,2015年将决定全国碳市能否如期顺利开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2015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将以更高的法律位阶发布,相关的一系列配额细则将出。在数据收集和统一度量衡方面,13个行业碳核算与报告指南以及核查指南将发布,重点单位排放数据将实现首年报告与核查,核算标准也将进一步完善。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的国家经验和试点经验,碳市纳入行业将会首选高耗能的重点行业,以及数据基础较好的行业,如电力、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航空等行业有望成为首批受控行业。

  同时,控排企业确定标准将远高于重点单位的纳入门槛,一位国家发改委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重点单位将覆盖全国十几万家企业,全国碳市开市之初,会将范围缩小至万家左右。”

  据此估计,全国碳市覆盖的排放量可达30亿-40亿吨每年,在仅考虑现货的情况下,碳市规模可达12亿-80亿吨每年,在考虑现货和期货的情况下,碳市规模可达600亿-4000亿吨。

  在发电、电网、钢铁、化工、铝冶炼、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个行业碳核算与报告指南的基础上,还将发布包括采矿、交通、机械电子设备、食品饮料烟草、建筑、有色金属、造纸、其他工业(通用)等13个行业指南。

  在配额分配方面,管理办法已明确初期将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免费分配的方法主要包括历史法和基准法,根据国际经验和行业的数据基础,电力和航空业更适合基准法,其他行业则往往选用历史法。

  此外,随着全国统一碳市规则逐渐清晰,试点与全国统一碳市的衔接工作以及非试点地区的能力建设工作也将被提上日程。

  为确保试点与全国统一碳市的无缝衔接,前述发改委官员指出,“全国碳市的相关规则将选取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最大公约数。”

  如何将本地的1吨碳排放转化为全国统一碳市的1吨碳排放,将成为地方碳市建设及区域扩展能力的重要评价标准。在此方面,中创碳投总经理唐人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非试点地区存在弯道超车的可能。”

  CCER正式入市

  2015年,CCER将正式进入试点市场。“错过”2014年履约季,为CCER迎来了更充分的准备时间,各环节审批速度将加快,各环节单次审批量将增大,且逐渐趋于常态化。

  6月,中国碳市将迎来第二个履约季,也是7个试点全覆盖的首个履约季,更是CCER不可错失的入市时机。为此,一再推迟的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以及个别试点酝酿中的碳抵消准入调整政策,须在2015年上半年尘埃落定,以保证CCER顺利入市。

  若将国家发改委的签发节奏,设定在2015年6月前签发现有90个备案项目,并综合考虑这90个备案项目减排量对应7个试点的准入量,CCER最大有效需求为4600万吨。

  90个备案项目,在2015年履约期前,预计产出减排量不足3000万吨。与估算的4600万吨最大有效需求相比,理论上供不应求。但考虑碳市运行初期,实际需求可能远小于最大理论值。

  鉴于碳市配额松紧度及企业实际刚需很难量化,且CCER首次入市,CCER的签发节奏,准入政策区域性差异导致的CCER流向的不确定性,以及控排企业对CCER使用价值和价格的认知和判断都将影响CCER的实际供需。

  CCER价格原则上不高于配额的价格,并受配额价格影响。随着2015年6月履约季的到来,试点配额价格会走高,供需集中释放,CCER价格也会随之上升。

  根据首年履约经验,履约期过后,价格会出现回落,CCER价格也将下滑。企业履约后无短期CCER购买需求,从长期低成本履约或减排的角度考虑,履约后价格下滑恰是买入的好时机。

  但这一决策是需要明确的政策信号或清晰的准入政策作为指引的,若政策不明朗,2015年下半年,CCER价格将会持续下跌,或有价无市。因此,全国碳市碳抵消细则,或试点与全国碳市的相关衔接政策,能否及时发布,对于CCER下半年的价格走势至关重要。(编辑 王世玲)